转发《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》

作者: 时间:2025-10-24 点击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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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顺利完成,现将省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,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结题要求

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须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,并提交以下材料(胶装成册准备一式二份):

(一)《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申请书》,填报信息须与签订的合同书保持一致,如遇工作调动以立项时的项目承担单位为准。

(二)研究工作报告,包括项目实施过程、取得的主要成果、创新点及不足等。

(三)研究技术报告,包括中文摘要、关键词、研究背景、研究方法、结果与分析、主要结论/讨论、参考文献、附录等。

(四)研究成果,包括发表论文(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著且见刊)、授权专利、获奖等。

(五)项目合同书。

(六)实验动物合格证明(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)。

(七)医学伦理审批报告等辅证材料。

变更项目合同书内容的,还需要提交《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2)。

二、材料提报

(一)线上材料提报。结题项目通过登录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平台(http://sdkyxm.wsglw.net/)交结题报告。

(二)纸质材料提报。胶装成册的结题纸质版资料及《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结题汇总表》盖章PDF版、Excel子版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

三、延期结题

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的,需要提交《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2),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实施期满前1个月提出延期申请,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,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,按相关程序报批审核。

确需申请变更延期的,请将《变更申请表》盖章纸质版(一式一份)报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

四、工作要求

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严格材料审核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要求,对逾期不提交结题申请或连续两次结题不通过的,终止结题项目。要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科研任务,对结题内容存在验收文件、资料、数据弄虚作假、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等情况的,省卫生健康委将给予结题验收不通过处理,并计入科研诚信档案,一定期限内暂停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科技项目等申报资格,并核减相关单位的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等申报名额。


联系人:孙能辉

联系电话:2829031